短期期權是指期限相對較短的期權,一般不是國內標準的投資產品,用戶在參與時需要注意。一般期權代表一種權利,即買方有權在到期日以固定價格購買或出售某些資產。
期權是指18世紀末起源于美國和歐洲市場的合同。該合同賦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期或日前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買或出售資產的權利。
期權定義的要點如下:
期權是一種權利。期權合同至少涉及買賣雙方,持有人有權但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二、期權標的物。期權標的物是指選擇購買或出售的資產,包括股票、政府債券、貨幣、股票指數、商品期貨等。期權是這些標的物的衍生,因此被稱為衍生金融工具。需要注意的是,期權賣方不一定擁有標的資產,期權可以賣空因此,期權到期時,雙方不一定交付標的物,只需按價差補足價格。
3.到期日。雙方約定的期權到期日稱為到期日。如果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則稱為歐洲期權;如果期權可以在到期日和之前的任何時間執行,則稱為美國期權。